当地时间11月9日,菲律宾零售商协会(PRA)主席Roberto S. Claudio呼吁政府提高计划对网络卖家征收的税率,称目前考虑的1%预扣税率过低,无法实现此举确保公平竞争的目的。
他指出,实体店主需缴纳12%的增值税(VAT),而总部设在海外但面向本地市场的网络卖家则无需缴纳增值税。
他说:“网上卖家必然有价格优势,因为他们不受我们所受的法律约束。拟议的预扣税只是政府的一个手段,但对网络卖家征收的税率应以12%的增值税为基准,以便公平竞争。”
鉴于在线零售的不同动态,政府应指定在线市场作为该税种的扣缴机构。
上月底,厘务局助理局长 Jethro M. Sabariaga 表示:“他们已经在评估利益相关者对涉及网络卖家的新税收法规最终草案的意见。”
一旦发布,它将修订已有 25 年历史的第 2-98 号《税务条例》第 2.57.2 和 2.57.3 条的规定,对电子市场经营者向网上商户支付的收入征收可抵扣的预扣税。
这些平台包括网上购物市场、食品配送平台,以及预订度假村、酒店、汽车旅馆、旅馆、住宅、公寓单位、床位、出租房和其他类似住宿设施的在线设施。计划中的1%预提税将是对电子市场经营者现有预提税义务的补充,包括已经从支付给运输承包商的货物和商品交付款以及实际销售的货物和服务佣金中收取的预提税。
Claudio表示:“除了对网络卖家征税外,网络卖家还应该在产品标准、消费者福利政策和知识产权方面遵守同样严格的规定。”